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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娱乐大赢家】第一百四十三章:合同签订(求订阅、求打赏、求一切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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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请问楚先生旗下的歌手都是谁,我们把他们的名字加入合同当中!”张月红当即问道。

“组合是新出道的九州乐队,老歌手是叶同华!”

李强刚刚端起一个水杯正准备喝水,听到“叶同华”三个字,直接喷了出来。

好在现在还没有上菜,不然这桌子菜肯定是白瞎了!

其他几个人同样一脸的懵逼,他们之前听楚洛说是一个半过气的老歌手,还以为是那种五六星处于半红不黑状态的歌手,没想到竟然是九星天王叶同华。

没办法,这家伙虽然是个新手,但是天生是一个流量吸引器,有他在网站的流量就有保证。

楚洛想了想说道:“合同我倒是没什么意见,只是我想问一下,这个合同签的是我个人还是我的公司?”

“楚先生开公司了,什么性质的?”李强惊讶地问道。

“还没有,不过正在注册之中,过几天就会办下来。性质吗,是一个个人音乐工作室,旗下有几个签约歌手,大致就是这样!”楚洛回答道。

“如果是这样的话,我们自然是希望能将楚先生公司旗下的歌手签下来,不过那得看他们的名气是不是足够大,是不是有能力得到这样优越的合同!”

虽说叶同华好几年了都没有作品问世,但是九星天王的头衔儿可不是吹出来的。哪怕现在他仅仅只是九星榜的吊尾车,很有可能在下次排位的时候被挤下九星帮。

但是九星天王毕竟是九星天王,况且叶同华还是当年最有希望冲击十星巨星的超级明星,至今他还保持着华语乐坛最畅销唱片的销售记录。哪怕叶同华已经离开华语乐坛十多年了,甚至于已经处于半隐退的状态,但是他绝对不能用“过气”两个字形容。

“楚先生,您所说的叶同华指的是那个叶同华吧?”

“目前的话我的工作室除了我自己外还有六个艺人,其中五个人是一个组合,剩下的是一个老歌手!至于名气吗,一个是刚出道,一个是已经算是半过气。”楚洛如实回答道。

李强想了想说道:“其实这不是很重要,我想问的是,他们的歌是不是楚先生亲自写的?”

“基本上算是吧,他们以前唱的歌和我关系不大,但是今后唱的可能都是我的作品!”

“那就行了,只要是他们唱的是楚先生写的歌,我们酷乐音乐网愿意以二八分成的条件一同签下他们!不过在推荐位上可能比不上楚先生自己,还请见谅!”李强道。

“没问题,那我们就重新拟定合约吧!”楚洛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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