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九十九章 情敌之战 中
幻狼再次开口,长枪脱手飞出,化为金色长龙,龙吟响彻九天,龙尾摇摆间,虚空震裂,整片天际都被灿金色所渲染,转瞬已然来到天佑的近前。
“吟——”
一声低沉的龙吟从金龙口中传来,吟声震天,将天际上空的云雾都给震散了开去。
很难想象,这样一个小东西,是凭何依仗发出这般骇人的声音。
转瞬,那金龙已然冲入长枪之内,徐徐缠绕于长枪上方,令这柄亚神器长枪气势再增几分。
众人骇然现,此刻的长枪,居然已接近了神器级别。又或是说一只脚步入了神器的边缘……
吞噬虽为猎杀妖兽所获得的天赋魂技,威力强悍,但也只能算洪荒级罢了,与这金龙之气同一品阶。
因此,只需以比其更加霸道的功法,即可将其打破。
且其真正的用途并非战斗,强大之处在于可吸收他人的生命本源融入己身。
传说——
恒古时便曾有人得到此魂技,当年那人不过是魂宗境界罢了,却活了上万载。
“蝼蚁,本太子实力冠绝年轻一辈,乃是人中龙凤,高高在上的存在。未来必将成就无上霸业,我一出生便注定了不平凡!~实力堪比年轻一代三大天骄,而你,不过是我的一块垫脚石罢了,今日,便在颤抖中陨落吧。成为本太子枪下万千亡魂之一,你也足以自傲了。”
金龙覆盖长枪之上,幻狼气息再做攀升,血色长发随风乱舞,冷声斥道。
天佑骇然,武癫说的没错,这幻狼虽然自傲,但却也有自傲的资本。
或许他真的能与天罡几人相比吧,实力绝对在那圣灵白虎宗的白阳之上。
“去地狱里忏悔吧,蝼蚁!~”
其中的端倪便在这一魂技上……
传闻,以吞噬魂技作为引,吞噬他人之生命为己用,可达到永生不灭。
可惜,那位狂人最后却引起各大宗族的反感,可谓举世皆敌,最终只能饮恨当场,在众怒中陨落。
……
“没错,这就是我万幻帝国的无上神术——金龙之气。小杂碎,今日你必将死在我之手中,但能逼我用出这一神术,你也足以自豪了!~”幻狼略微挑战了下,缓缓站起身来,手中长枪高高举起,“金龙附体!~”